9月21日至22日,由省质检院、计量院专家组成的评审验收组,对市
检测中心检验
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进行达标验收。评审验收组按照《质检系统检验
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基本要求(试行)》,从管理、仪器设备、环境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能力等五个方面,对检测中心进行了全面的考核评审,认为鹤壁市检测中心机构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准备充分,管理体系运行有效,仪器设备满足检定项目要求,科研工作成效显著,通过达标验收。同时,评审验收组指出了现有实验室环境条件方面存在的不足,对规划中的新实验室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