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3月气瓶检验员换证辅导班的通知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的要求,我院定于2014年3月26日至29日在广西南宁市举办一期气瓶检验员换证辅导培训(自愿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人员
已取得气瓶检验员资格证、并于2015年3月有效期到期的气瓶检验员。
二、报到时间:2014年3月24日、25日
三、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
(一)报到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建设路99号广西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培训中心306室
(二)乘车路线:
乘车路线1:自火车站可搭乘21路、31路、801路、大沙田专线、501路至江南客运站下,转乘23路至金象建设路口下车,左转步行200米即到。
乘车路线2:自琅东客运站可搭乘25路至江南客运站下,转乘23路至金象建设路口下车,左转步行200米即到。
四、日程安排
2014年3月26日至29日辅导讲座、持证期间工作总结交流。
五、培训费
800元/人
六、住宿安排
食宿自理。可自行联系精通连锁酒店银海店(南宁市银海大道234-1号),服务台电话:0771-2505888,也可另行安排。
七、报名方法
2014年3月24日前将参培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执业所在单位、证书到期时间等相关信息传真至广西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培训中心;
八、参培人员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换证项目的证书原件1份;证书复印件1份,需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一年度延期到下一年度换证的,需提供由总局颁发的延期证书复印件1份,需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持证人员执业所在单位出具的证书有效期内未中断检验工作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且在执业期间未发生过失或者责任事故的书面证明,包括执业注册记录、相应的执业工作见证(间隔不超过6个月的在执业单位签署的检验记录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
4.持证期间的技术经验总结1份(800字以上)。
九、付款方式: 现场缴纳现金或转帐缴费均可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分行南宁市大沙田支行
帐 号:2102110109300041038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建设路99号广西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培训中心306室
邮 编:530219
联系人:苏绍烊、武迪
电 话:0771-5327500、5320081
传 真:0771-53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