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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吉林无损检测(射线)培训考试通知

 关于举办2015年度无损检测人员(射线)培训考核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
按照国家《特种设备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特种设备检测人员持证的情况,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将组织举办一期取证、换证人员射线培训考核班,请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本次无损检测培训考核参加者,只限在《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人员报名系统》(http://www.tzsbbm.com)上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
二、报到日期、地点及联系电话:
1.换证人员
报到日期:2015年 3月 10日;
培训考核日期:2015年 3 月 11 日至 3 月 20 日;
2. 补考、一级、二级取证人员:
报到日期:2015年 3 月 24 日;
培训考核日期:2015年 3 月 25 日至 4 月 15 日;
3.报到地点:吉粮大厦(长春市芙蓉路333号,长春站乘25、245、139、160、276路公交车到联合书城站下车,向西走300米,路北即是);
宾馆联系电话:0431-82795991、86118888
三、有关费用:
1.换证人员培训费每人780元(含资料费、考核费、制证费、邮寄费);
2.一级、二级取证人员培训费每人980元(含资料费、考核费、制证费、邮寄费);
3.补考人员培训费每人每项200元;
4.为加强对培训班的安全管理,确保参加人员的培训质量,本期培训班实行食宿统一安排、统一管理、食宿费 125 元/人/天,费用自理;
四、报到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A.换证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1份,在网上填报后下载,贴上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申请类别为“考试换证”或者“审核换证”,1份);
2.持证项目的《检测人员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换证项目规定的视力证明(1份);
5.持证期间职业所在单位出具的持证人在证书有效期内未中断无损检测工作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且在执业期间未发生过失或者责任事故的书面证明,包括符合本规则要求的执业注册记录(执业注册证书或网上注册信息复印件)、相应的执业工作见证(检测记录或者检测报告,每半年一份,四年最少8份);
B.取证考试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1份,在网上填报后下载,贴上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原件审查、复印件1份上交);
4.检测资历证明(一级证书复印件1份,在有效期内);
5.视力证明(报考项目规定的视力证明原件,1份);
6.专业培训经历证明(原件,1份);
C.补考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1.《补考人员申请表》(1份,在网上填报后下载,贴上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请各有关单位及人员报到时务必将上述资料准备齐全交至培训班负责人;
五、汇款要求:
开户单位: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开户银行:农行长春东南湖大路支行
帐 号:135801040001892
注:根据长春地区税务机构对发票使用与管理的相关要求,请各参加人员在办理汇款时注意以下事项:
1、为便于查询及收到汇款后开具发票,请在办理汇款时,请务必于“汇款凭证”之“汇款用途”栏目中注明参加者的姓名及报考项目。发票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与汇款单位不一致时,还应注明发票所需的单位名称全称(或个人姓名),否则,按税务机构的有关办事程序,重新换开发票的手续繁琐,周期较长。报到时请将“汇款凭证回单”的复印件交与会务组,以便查询及领取发票。

附件、特种设备检测人员执业证明
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