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我厅决定开展2015年全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乙级检测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要求
(一)资质审批范围
本次乙级检测单位资质审批范围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5个类别(即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包括首次申请和申请延续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的乙级资质;申请延续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如不同类别的资质取得时间为不同年度,可对尚未到期的类别一并申请延续。
(二)申请材料
1、首次申请乙级检测单位资质,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见附件1)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质量检测员注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2、申请延续乙级资质,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
检测单位资质等级延续申请表》(见附件2)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延续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质量检测员注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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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近3年内承担的质量检测业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含相关工程的等级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报送纸质文件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各类原件不需装订)
二、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材料接收单位
申报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直接向四川省水利厅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批时间安排
2015年6月30日为接受申请材料截止时间。我厅将于8月20日前公示通过评审的检测单位名单,8月30日前作出审批决定。
三、其他事项
首次申请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cweun.org)质量检测员注册系统建立预注册单位用户,并在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前完成质量检测员的网络预注册。(联系人: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田江涛、刘珊,联系电话:010-63462063、63462195)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四川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
通讯地址:成都市文武路69号
邮政编码:610017
联系人:朱坤
联系电话:(028)86932353
传真:(028)86936652
附件:
1、四川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doc
2、四川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延续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