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公布2011年无损检测人员考试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质监局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水平,根据《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市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委员会于2011年4月至2011年8月,对申报Ⅰ级和Ⅱ级无损检测资格的人员进行了初试和复试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初试考核:
RT方法考核130人(含初试补考),合格90人;
UT方法考核268人(含初试补考),合格179人;
MT方法考核183人(含初试补考),合格170人;
PT方法考核173人(含初试补考),合格135人。
二、复试考核:
RT方法考核73人(含复试补考),合格70人;
UT方法考核45人(含复试补考),合格42人;
MT方法考核26人(含复试补考),合格26人;
PT方法考核35人(含复试补考),合格34人。
三、参加RT、UT、MT、PT初试考核部分科目不及格的人员,不能从事相应级别的无损检测工作。参加Ⅰ级考核的人员,可在一年内申请不合格科目的考核;参加Ⅱ级考核的人员,可在二年内申请不合格科目的考核。
参加RT、UT、MT、PT复试部分科目不及格的人员,不能从事相应级别的无损检测工作,可再次参加复试考核。
四、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要求,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颁发。
五、考核合格人员,一个月后与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办理取证手续。
市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3928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