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包括
锅炉检验、
压力容器检验、电梯检验、
压力管道检验等多种检验收费标准。
标准显示,电梯检测检验中货梯(小于等于7层)、客梯(小于等于7层)以及自动扶梯(人行道)收费标准均为每台600元,杂物电梯收费标准为每台300元;客梯自7层起每增加一层加收30元;货梯自7层起每增加一层加收40元;特种电梯(船舶、防爆、汽车用电梯等)按客梯的120%收取;液压电梯收费按照按相应电梯收费标准的150%收取;电梯限速器运动速度检验收费200元(每2年检验1次);自动扶梯提升高度6米的加收20%,使用区段长度大于12米的每增加12米加收30%,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加收30%;自动人行道使用区段长度大于12米的每增加12米加收20%,公共交通型自动人行道加收10%。市物价局表示,检验
检测机构进行收费无论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还是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均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检验规程、范围和周期进行,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周期、增加检验频次,不得重复检验、重复收费。电梯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青岛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