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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规定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记者朱磊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考核,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这是今天被提请审议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中明确规定的。

有的常委委员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提出,原草案第三章对特种设备的检验机构及其人员的执业要求作了规定,但是对检测机构及其人员没有规定,对检验机构及其人员的要求应当同样适用于检测机构及其人员。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研究,建议将该章章名改为检验、检测,对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的执业要求作出统一规定。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