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绥芬河市、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省垦区、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哈尔滨铁路局监察室;
为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行为,省局拟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进行修改后,报省物价局批准执行。
各单位要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86号),结合本单位近几年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对收费标准提出修改意见,重点是对没有收费标准的法定检验项目进行补充完善。
请各单位于2014年7月15日前上报修改意见。联系人:钟宝辉,联系电话:0451-87979158,邮箱:zjjtsc@163.com。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2014年6月30日